法不责众的成语故事


法不责众

拼音fǎ bù zé zhòng

基本解释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。

出处清·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8回:“大家一议论,法不责众,全走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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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法不责众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臭名远扬 《宋书 刘义真传》:“案车骑将军义真,凶恶之性,爰自稚弱,咸阳之酷,臭声远播。”
暮史朝经 元·无名氏《刘弘嫁婢》第三折:“小圣在生之日,萤窗雪案,暮史朝经。”
鬼烂神焦 唐 韩愈《陆浑山火和皇甫湜用其韵》:“截然高周烧四垣,神焦鬼烂无逃门。”
饥肠辘辘 清 蒲松龄《聊斋志异 西湖主》:“而枵肠辘辘,饥不可堪。”
下临无地 唐·王勃《滕王阁序》:“飞阁流丹,下临无地。”
官僚主义 毛泽东《必须注意经济工作》:“第二,动员群众的方式,不应该是官僚主义的。”
万里长城 《南史·檀道济传》:“道济见收,愤怒气盛,目光如炬,俄尔间引饮一斛,乃脱帻投地,曰:‘乃坏汝万里长城!’”
衣锦还乡 《南史 刘之遴传》:“武帝谓曰:‘卿母年德并高,故会卿衣锦还乡,尽荣养之理。’”
海底捞月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27卷:“先前的两个轿夫,却又不知姓名住址,有影无踪,海中捞月,眼见得一个夫人送在别处去了。”
赴汤蹈火 晋 稽康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:“长而见羁,则狂顾顿缨,赴汤蹈火。”